第十章 破折日显宗

  创价学会自创立以来,始终基于直结日莲大圣人的信心,弘扬佛法,并为了实现万众幸福与世界和平,展开各种活动。
  欲破坏广宣流布而现出魔性的,就是“日显宗”。
  自称日莲正宗第六十七世法主的阿部日显(1922-2019),认为法主(管长、日莲正宗最高领导)拥有绝对的权威、权力。所谓“日显宗”,就是由他所掌控的日莲正宗宗门。
  自第二次宗门事件发生后,日显宗在这三十年已经完全背离日莲大圣人佛法的教义与精神,成为谤法的教团。
  即使日显已传位给下一任法主(2005年12月传给日如),由于仍延续了日显的谤法浊流,所以我们仍称其为“日显宗”。

(一)与恶战斗

  日莲大圣人在《立正安国论》中说示:“与其千祈万祷,不如先禁此一凶也。”(御书23页)“唯须舍凶归善,截根塞源也。”(御书24页)
  在正确实践佛法时,绝不可忘却的一点是,要与迷惑人心的根本恶缘这“一凶”奋战到底。

谴责“法华经之敌”

  日莲大圣人佛法强调“谴责恶”、“与恶斗争”的信心。
  诚如《御书》所说:“不论作得如何大善,读诵书写法华经千万部,得一念三千之观道者,如不为责法华经之敌,不能得道。”(御书1576页)
  所谓“法华经之敌”,是指令人们舍弃《法华经》,阻塞万众成佛之道者。
  《法华经》阐说任何人生命中均具有佛性,是最普遍的“敬人”思想。否定此《法华经》、阻碍《法华经》的流布或迫害实践《法华经》者,这种人就等同“法华经之敌”,背逆了“生命尊严”、“万众平等”、“民众根本”的思想。
  基于此观点,若要举出一个于日莲大圣人在世当时现出“法华经之敌”姿态的人,极乐寺良观可谓其代表。良观表面上受人们景仰为“活佛”,备受尊崇,背地里其实是僭圣增上慢,迫害流布法华经精髓南无妙法莲华经的大圣人。
  若以现代来说,日显企图破坏在现实社会中推动日莲大圣人遗命──广宣流布的创价学会,即是“法华经之敌”。


宗门事件的经过

  日莲大圣人广宣流布的精神与实践,由日兴上人正确传承下来。
  但经过时代变迁,在日莲正宗宗门里,这种精神与实践逐渐虚有其表,僧侣愈趋权威,僧俗之间的差异日渐形成。创价学会刚成立之初,宗门已面临法灭状态。
  创价学会自创立以来,一直贯彻实现广宣流布大愿,对宗门一向是该指正就勇于指正,一路支持宗门过来。
  战后,从宗门经济最拮据之时起,真心赤诚地守护宗门,兴建了三百五十座以上的寺院捐献给宗门。
  宗门对一心作出各种支援的创价学会毫无理解和感谢之心,只是为了显示僧侣的权威而与学会之间兴起种种摩擦,但学会总是一再容忍,努力欲收拾发生的纷扰事态。
  日显成为法主之后,践踏学会为了广宣流布支持宗门的诚意,更加强化了僧侣耍弄宗教权威蔑视信徒的体质。
  日显对于飞跃成长为世界宗教的创价学会以及受到各界赞扬的学会领导人──池田先生产生敌意,进而策划意图破坏学会。1990年,日显为了要丢弃学会,使会员信徒隶属宗门,开始拟定阴谋──“斩除创价学会作战”(C作战),并付诸实行。
  亦即,于同年12月,宗门单方面变更宗规,对池田会长寄出罢免其法华讲(宗门的信徒团体)总讲头职务的通知。对此,学会希望透过对话寻求解决,但宗门却加以拒绝。
  进而,宗门于1991年11月7日送交毫无事实根据的“解散劝告书”给学会;更在28日发出“逐出宗门通知书”,单方面地将学会“逐出宗门”。
  此外,宗门又蛮横地停止授与学会员当代法主所摹写的御本尊。“学会员若想受持御本尊,就要服从宗门。”──这是一种将信仰根本的御本尊当作“人质”,卑劣的宗教打压、威胁。
  然而,学会在1993年,决定以日宽上人所摹写的御本尊授与全世界的会员。
  这是宣言:正因学会是直结日莲大圣人的广宣流布教团,因此有权授与“弘通法华之旌帜”(御书1294页)之御本尊,朝向实现佛意佛敕的世界广布迈进。
  创价学会本着推展世界广宣流布之佛意佛敕教团的自觉,据此责任认定以广宣流布为目的的御本尊,迎来作为世界宗教蓬勃发展的时代。
  之后,日显宗愈显露出其魔性的真面目,于1998年做出暴行,破坏了八百万人信心结晶所兴建的正本堂。
  正本堂曾被誉为二十世纪最宏伟的宗教建筑,耐用年数为千年。但日显却残暴地将仅建立了二十六年的正本堂破坏殆尽,轻易地践踏了八百万人的信心赤诚。

(二)日显宗的大罪与谬义

  日显宗尊崇法主为绝对的存在,以错误的信仰──“信仰法主”为根干。其前提是认为唯有法主身上才流通着“神秘的”血脉。以这种想法为根本,造成蔑视信徒的体质。
  这些完全是背离日莲大圣人佛法的谬义,《御书》中并无只字词组如此记载。
  在此,透过破折日显宗的谬义,来学习日莲佛法的本义。

(1)破坏广布的谤法

  日显宗推动C作战,意图破坏广宣流布团体的创价学会,于1991年11月,对学会发出“逐出宗门通知书”。
  当中没有引用《御书》,也完全没有提出将学会驱逐有何教义上的根据,只是一再重申“因为学会不服从宗门”之类权威性、感情用事的主张。
  诚如《御书》教示:“大愿者,法华弘通也”(御书769页)、“广宣流布之大愿”(御书1406页),广宣流布是日莲大圣人的遗训。
  因此,创价学会自创立以来,以广宣流布为目标,努力实践折伏、弘教,不仅在日本,更在全世界弘扬大圣人的佛法。
  企图破坏如此的创价学会,就等于是破坏广宣流布的大谤法,是犯下背离日莲大圣人要拯救一切众生之精神的大罪。

日显的“破和合僧”大罪

  佛法有所谓“五逆罪”之大罪。
  “五逆”是指①杀父、②杀母、③杀阿罗汉、④使佛身出血、⑤破和合僧五项。
  其中,“破和合僧”是使佛教团分裂、混乱的行为,乃是破坏佛的教导,使人们堕入迷惘、不幸的重罪。日显犯下的最大罪过,就是这个“破和合僧”罪。

(2)信仰法主的谬义

  日显宗的教义,是以法主为信仰对象。
  本来,法主是“护持法并弘扬教义的主体者”之意。必须成为信行学的楷模、护持正法之人。
  然而,自发生第二次宗门事件以来,原宗门法主的阿部日显与其一派始终主张:“法主是绝对的!总之就是要服从法主!”并且完全拒绝对话,独断独行地坚持“法主绝对论”、“信仰法主”。基于宗门视法主(日显)为绝对的存在,所以称之为日显宗。
  信仰法主是破坏日莲大圣人佛法三宝(佛宝、法宝、僧宝)的极傲慢教义。
  例如,宗门的正式文书中如下记述(刊载于宗门的机关志,称为“能化文书”):
  “唯授一人的血脉所在,就是与戒坛之大御本尊为不二的尊体。” “对此根本二者(大御本尊与法主)之信心,需抱持绝对信服的态度。”
  这就是说,守护御本尊为职责的法主之位竟提升至与御本尊居于同等地位,实在是前所未闻的谬义。

“以御本尊为根本”方是正确信心

  “以御本尊为根本的信心”,正是大圣人、日兴上人以来的正确信心态度。
  日莲大圣人教示:“于此曼荼罗须善信之!”(御书1169页)“如此信之无二,故可入此御本尊之宝塔中。”(御书1295页)
  此外,日兴上人亦有记述:“唯依御书之意,可以妙法莲华经五字为本尊,即圣人自笔之本尊(大圣人亲笔书写之御本尊)是也。”(御书1697页)

法主绝对观违背大圣人、日兴上人

  《日兴遗诫置文》1中明示:“虽为当时贯首,若违佛法,私构己义,不可用之。”(御书1709页)
  这是断言,即使是法主,若背离佛法,擅自树立自己的主张,也不可采用。就此可以看到,日兴上人已经推断后代法主也有可能犯错,而留下这段训诫。
  同样在《日兴遗诫置文》中亦云:“时之贯首,或习学之仁,设有一旦媱犯,置之于众徒可也。”(御书1710页)
  这是教导,当在任法主或已累积深厚学问的高僧,若还是犯下身为僧侣不可犯的错误时,本当立即把他赶出宗门,不过还是应令他作为一般僧侣(众徒)重新累积修行,才是根本的谢罪方式。
  对照《日兴遗诫置文》,就能清楚明白法主绝对观是完全违背日莲大圣人、日兴上人的谬义。

(3)错误的血脉观

  日莲大圣人佛法的血脉,原本就是开放给一切众生,而非让部分人士独占的。
  日显宗会产生“法主是绝对”的想法,是基于错误的血脉观所致。
  其所主张的“神秘”血脉观是:只要接受前法主的“血脉相承”,佛的内证(心中的悟达)、法体(悟得之法)就会传承给下一任法主。
  日显宗的“能化文书”中记载:“唯授一人之血脉法水,乃真正人法一个之法体。”
  而这种“神秘”的血脉观是与日莲大圣人及日兴上人的教导完全无关的谬义,是后世之人为主张法主权威而捏造出来之谬义。

“血脉”的本义就是开放给万众之“信心”

  “血脉”一词,是真言密教、日本天台宗或禅宗常用的说法,将弟子承袭师父法门一事,以孩子继承父母亲的血缘来譬喻。
  日莲大圣人在世当时的日本佛教界中“秘传主义”横行,借着“血脉”之名,指称佛法的奥义只传承给特定的极小部分人。
  相对地,日莲大圣人在《生死一大事血脉抄》中教示:“为使日本国一切众生信法华经,而继成佛之血脉。”(御书1406页)
  就结论来说,诚如“信心之血脉”(御书1407页)所示,日莲大圣人佛法所说的“血脉”,就是“信心”。
  相对地,日显宗“无关乎信心、实践,只要相承就是佛”的这种满是特权、神秘的相承观,完全是背离“信心之血脉”──血脉本义的谬义。

(4)僧俗差异

  日显及日显宗僧侣的共通点是认为“僧侣在上,信徒在下”,对信徒的“歧视思想”根深蒂固。
  日莲大圣人佛法里,没有丝毫蔑视信徒的思想。
  日莲大圣人教示:“此世中不论男女僧尼,持得法华经之人,即是一切众生之主,佛所垂览。”(御书1180页)“无论僧俗、尼妇,但为人说得一句者,即是如来之使。”(御书1524页)阐明了僧俗的平等关系。
  日显宗完全否定僧俗平等,寻其背景可举出日本佛教在江户时代演变为葬仪佛教、檀家制度2普及等因素。僧侣支配信徒,视其为所有物;而信徒也依赖僧侣,完全忽视了自身的佛道修行。
  日显宗就是檀家制度的弊病深植不移,与时代脱节的团体。僧俗差异思想,就是其象征。

(5)恶用化仪

  日显宗的大罪之一就是恶用葬礼、法事、戒名、塔婆等化仪,将佛法当作敛财的工具。
  现今宗门由僧侣所主持的葬礼、法事、戒名等化仪,并非大圣人所制定,而是于后来的时代制定的。
  宗门主张由僧侣主持葬礼是成佛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大圣人从来没有说过这种论调。
  反而如《御书》教示:“过世之慈父尊灵,其存生中唱南无妙法莲华经,已作即身成佛之人矣。”(御书1498页,意思──过世的慈父尊灵既然健在时唱过南无妙法莲华经,就是即身成佛的人。)强调每个人的成佛与否,是依其生前的信心与实践而定。
  宗门却无视大圣人的教示,说僧侣主持葬礼乃成佛不可或缺的这种主张,就是扭曲大圣人佛法的大罪。

(6)腐败堕落

  就僧侣应有的行为,大圣人教示:“唯以正直、少欲知足之僧,方为真实之僧。”(御书1097页,意思──只有正直对待佛法、少欲知足的僧,才是真实的僧。)明示僧侣应该要少欲知足,生活俭朴。
  然而,以日显为首的日显宗恶僧之实际行为却是极其腐败堕落,完全违背了大圣人的教示。
  对于这种利用佛法的恶僧,大圣人严格地破折其为“着法师皮之畜生”(御书1459页)、“食法饿鬼”(御书1156页)。

(三)精神独立与广布的进展

  创价学会自斩断邪宗门的黑暗锁链,达成“精神独立”以来,年年在世界各地的会员人数与日俱增,现今已扩展至全世界一百九十二个国家和地区。
  相对地,日显宗一路衰退,信徒人数锐减为将学会驱逐前的百分之二。
  实践大圣人遗训之广宣流布的学会,传承并脉动着日莲佛法的本义。
  让我们断然地粉碎日显宗之恶,越发开创世界广布的大潮流吧!

  • *1《日兴遗诫置文》是为了后世学习的人们,1333年日兴上人所写的有关大圣人对推展广宣流布时应注意的重要教导。
  • *2檀家制度是江户时代一种以寺院管理信徒的制度,是德川幕府(1603-1867)为了排除天主教而采用的宗教统制政策。住民要到社区的寺院登录为信徒,一户属于一寺,不准改宗,终生要靠该寺院主持各种祭礼,而寺院则靠隶属的信徒的布施来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