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人间革命的实践 
第十四章 “成为好公民”(14-7)

14-7 大我的菩萨道

  池田会长呼吁的“好公民”是指破除小我、贯彻大我的菩萨道实践者。本节引用池田会长于SGI成立时的演讲文来强调这件事。

  我要诉求的是,人须是由于同样身为人,发自内心认为,不能对威胁他人基本生存的危险因子视若无睹,才会维护人权与遵守义务,而非外在的规范使然。如此一来,人权才会成为人类普遍的依据,不会被分化。
  二十三年前(1975年1月)成立SGI时,我曾号召:“不是只为自身开花结果,而是在全世界播撒和平的种子,度过尊贵的一生。”那也是发自内心的呐喊:正如“不幸并非他人的专利”一样,“幸福也非自己的专利”,从他人身上发现自己,从自己内心感受到与他人的一体感,突破“小我”,毕生贯彻“大我”的菩萨道。
  SGI会员在各国是好公民,开展和平、文化、教育运动,同时在日常生活中绝不忽视最痛苦、最苦恼的人,“要鼓励他人”、“要为他人分忧”,率先以菩萨的精神不懈地为他人服务。我认为这是我最大的光荣与喜悦,也是与现今所需要的“创造人权文化”关联的踏实的实践。
  总之,我确信,若每个人能在生命里确立自发动能的主体性,巩固责任与义务等道德伦理观念,真正的人权文化一定会开花结果。

  摘自第二十三回“SGI日”纪念倡言(1998年1月26日)

《创造幸福与和平的智慧》一书汇集池田大作著作中的核心主题。